为加速树立与经济社会继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住宅保证体系,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住宅城乡建设局安排对2019年印发的《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请求公共租借住宅什物配租资历审阅细则》(以下简称《旧细则》)部分条款和内容做了修正完善,起草了《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请求公共租借住宅保证资历审阅细则》(以下简称《新细则》)。
《新细则》对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请求公租房保证资历条件、请求程序等条款进行了修正完善,主要是清晰了收入要求,优化了社保条件,完善了请求程序。与《旧细则》比较,《新细则》在兜底保证方面更具有针对性,在条件设置方面更具有包容性,在大众就事方面更具有快捷性。
《新细则》清晰收入要求。依照“尽力而为、力所能及”的准则,《新细则》对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请求公租房保证资历清晰了收入要求。其间,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乡村家庭和个人、外来务工人员3类集体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南宁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新工作大中专毕业生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南宁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优化社保条件。在执行应保尽保的基础上,为更好地协助来邕留邕工作的集体处理住宅困难问题。《新细则》将外来务工人员请求公租房保证资历,须接连交纳12个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整为须接连交纳6个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规则新工作大中专毕业生请求公租房保证资历须交纳1个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完善请求程序。为方便大众、提高工作效率,《新细则》清晰请求公租房保证资历采纳线上或线下方法来进行请求。线上请求的,能够终究靠南宁市住宅城乡建设局微信大众号等渠道提出请求;线下请求的,能够到户口所在地或许居住地城镇街道就事处提出请求,由城镇街道就事处辅导处理。